有形無形皆是不斷振動的能量,兩者的分別在於振動頻率不同,因而產生不同意識或形式的不同物質。振動頻率高的成為無形的物質,如人的思想、感覺和意識;振動頻率低的成為有形物質,如看得到的桌子、椅子、人體等等。
人同時存在於兩種不同的世界,人既有肉體也是靈體。但靈性和肉體並非毫不相干,因為物質即能量,有形無形皆是不斷振動的能量,兩者的分別在於振動頻率不同,因而產生不同意識或形式的不同物質。
「宇宙」是以「吸引力法則」的邏輯來回應我們,不論我們的想法是好的或是壞的,它都會具體回應;也就是說,吸引力法則並不會去分辨這些來自於我們的想法是好的或壞的。這個法則只是依照我們想法所啟動之頻率的波動,而吸引著那些更大的振動能量靠近,使其真實的來到與展現於我們的物質實相。
吸引力法則的原理,就是利用粒子之間相同頻率的共振,把你想要的東西吸引過來,因為相同頻率的東西,會產生共鳴。就好像我們說朋友之間會物以類聚,也是一種能量的共振。
因此想像過程的重點是,先想像一個畫面,如同致身於電影中的主角一樣,然後想像你「是」你所想既人的時候,當中的你是怎樣的感覺、怎樣的情緒,你會是如何地和諧、喜悅,從而產生相對應的頻率震動 ─ 而這種震動就是你的情緒能量。
這時,我們一定要知道,我們的焦點在哪裡,能量就會跟隨在哪裡。人常會去想些其實自己並不想要的東西,還很專注於自己討厭或不喜歡的事物上。如此一來,將會吸引那些我們並不想要的情節,產生並共振起相同的能量,進而呈現出更多令我們討厭的狀態與事物,讓我們深陷於其中,久久無法自拔,更令我們誤認為這就是宇宙捉弄人的明證,認定這就是宇宙在與我們的人生開玩笑,而讓我們接續不斷碰上那些不好的事物。
也唯有愈走進自己真正想要的願望當中,奮力的振動喜悅的頻率,那就代表著將能夠有真正想要的願望正在等著我們去實現,因為我們有真實的知覺在引導著我們對於每件事的感受,才愈能夠成就出美好的事物。
一如香.隆立嘉措仁波切所說:
//生命本身就是一股能量的聚電廠,不論你在哪裡,不論你是任何身分,不論你發展到什麼狀況,人生當中所有一切的好與壞、成與敗、樂與苦都會往你生命的聚電廠靠攏。
Life inherently has a source of power. It doesn't matter where you are, what badge you wear or how far you've managed to develop, life's spoils and spills, wins and defeats, pleasures and pains are all of them drawn to this source of power.//
我們自己就是創造者,擁有人生的自主權,當發現事實實相並不是我們所期望的狀態時,只要將注意力轉移到真正想要的願望上,並且振動起願望的頻率,此時,宇宙會將種種事物聚合起來,讓我們親身體驗並且實現願望的滿足感。
─ 部分內容摘自《活用秘密的43個練習》,作者:安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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